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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会员管理,保障会员的正当权利,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分会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申请加入本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分会章程,积极参加本分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缴纳会费;

    二、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并认真填写入会申请书;

    三、从事与建设事业信息化产品有关的生产、经营、科研、商贸、维护、服务等,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经申请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

    四、对本分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或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个人,经申请批准可成为个人会员;

    五、地方行主管理部门经申请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四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行使本分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分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权听取和审议本分会的工作报告;

    七、有权获得本分会的各种信息资料,并享受本分会的信息咨询服务;

     八、有权参与讨论制订和修改本分会章程;

     九、有权对本分会工作提出质询,并提出有利于本分会发展的各项建设性意见;

     十、有权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业务活动以及各类人员培训和业务专题讲座;

    十一、有权对本分会工作及领导成员实行监督、提出批评。对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检举、控告或罢免意见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分会章程,执行本分会决议;

    二、维护本分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及时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分会章程及本分会制订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七、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分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严格遵守本分会会员之间联合对外签订的协议,不得做损害分会和会员的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内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分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分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九条  会员服务

    会员分为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副理事长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各会员除享有本分会的基本权利和履行应尽义务,还具有以下优先权:   

一、普通单位会员:

    1、《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规范》全面咨询及服务;

    2、获得本分会负责的“数字化社区软件测评”服务;

    3、有权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业务活动以及人员培训和业务专题讲座同时可享受8折优惠(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4、有权获得本分会的各种信息资料,并享受本分会的信息、法律咨询服务;

    5、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国际电子商务师中、高级职业证书”培训全面服务优先权;

    6、获得本分会组织的“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服务的优先权;

    7、获得本分会企业“CA认证”全面咨询及服务;

    8、由分会组织的技术及产品评审全面服务;

    9、可在分会网站上进行企业资料宣传;

    10、可免费获得分会的内部刊物;

    11、建立会员档案,每年定期参加年会,加强会员单位与政府部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信息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

    12、颁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会员单位证书。   

    二、理事单位会员:

    1-12、普通会员单位(第3条除外);

    13、获得本分会“优秀的项目申报总会基金支持”咨询及服务的优先权;

    14、免费获得本分会所组织部分活动协办单位的资格;

    15、获得本分会提供的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项申报咨询服务的优先权;

    16、在分会网站的主页面进行企业LOGO链接;

    17、在分会网站理事专区上进行企业资料宣传;

    18、可获得本分会所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专题讲座的1场免费发言(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19、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及业务专题讲座的1个免费名额, 1人以上者可享受7折优惠(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0、每年可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专题讲座宣传资料一个版面刊登权(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1、理事单位可推荐1-2名在信息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者为“中国电子商务建设分会个人会员”,并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1-17、同理事会员单位;

    18、单位法人代表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担任本分会的常务理事,参与分会日常管理工作;

    19、每年可获得本分会所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专题讲座的2场免费发言(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0、可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专题讲座宣传资料两个版面刊登权(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1、可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及业务专题讲座的2个免费名额, 2人以上者可享受6折优惠(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四、副理事长单位会员:

    1-18、同理事长单位会员;

    19、单位法人代表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担任本分会的副理事长,参与分会日常管理工作;

    20、每年可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专题讲座宣传资料两个版面刊登权(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1、获得本分会所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及业务专题讲座的3个免费名额, 3人以上者可享受5折优惠(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22、每年可免费在《建设科技》杂志上刊登1-2个版面的企业宣传。

    五、个人会员:

    1、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国际电子商务师中、高级职业证书”培训全面服务;

    2、获得本分会组织的“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服务的优先权;

    3、有权参加本分会组织的会议和业务活动以及人员培训和业务专题讲座同时可享受9折优惠(特殊会议、培训除外)。   

    4、获得分会的内部刊物。

    第十条  会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具体事项如下:

    1、会费标准: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30000元/年,资料费100元/年;

        理事单位会员:20000元/年,资料费100元/年;

        普通单位会员:2000元/年,资料费100元/年;

        个人会员:200元/年,资料费100元/年。

    2、缴费时间:

      * 会员须在每年3月1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

      * 新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之日后10天内交纳当年会费。

      * 会员缴纳会费以一年为标准,不足一年按一年缴纳。

    3、会费交至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

        户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

        开户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国兴家园支行

        帐号:010909476001201120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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